第十九期行业信息周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5-20

为紧跟政策,对近期至2020年4月17日的行业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本周报涵盖自然资源部(厅/局)、生态环境部(厅/局)、住建部(厅/局)、交通部(厅/局)、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州市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网站公布的实时信息,最新公布的城乡建设、经济政策、法规文件等信息,对我司未来发展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相关通知

一、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公路工程技术专家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交办公路函〔2020〕511号
2020年4月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推动公路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公路高质量发展,提升技术管理水平,我部拟组建公路工程技术专家组,完善部专家智库体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定位与主要职责
    公路技术专家组定位是服务于公路行业技术管理的综合性专家团队,为部在公路工程技术发展研判、技术政策制定、重点技术攻关及创新成果应用、重大技术难题解决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参与行业技术管理工作
公路技术专家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参与制定公路技术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政策实施。二是参与公路工程技术创新研发工作,包括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立项、评审、实施监督等。三是参与评估技术创新成果,为推广应用提供咨询和建议。四是及时跟踪和研判国内外公路工程技术发展动态,进行技术总结,定期提供研究成果报告,提出专业技术领域的意见建议。五是按照职责参与公路领域相关事件的技术调查、分析、评估和舆情应对等工作。六是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相关工作提供专业咨询。
二、专家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特殊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
   (三)熟悉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熟悉技术管理工作,或在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造诣。
   (五)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参与专家组的工作。
三、组建方式
    以单位推荐为主,从部直属单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推选约300名专家,主要包括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相关处室领导专家,行业各专业领域的院士、设计大师、知名学者和专家代表等。根据技术和标准管理需求,拟分为综合政策、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公路安全、智能和信息化、造价及成本控制、养护管理、运营管理9个组。每位专家最多申报不超过2个组别。部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资格进行筛选审查,确定专家名单。
四、具体推荐事宜
    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高校、部直属单位等按照附件3确定的名额数量,依据资格条件认真把关,择优推荐,认真填报推荐专家信息(格式详见附件1、附件2),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报送我部。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刘硕,电话:010-65292276、65293791,电子邮箱:avensonliu@163.com,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0年4月8日

 

二、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房建市政项目工人住所(含工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闽建电〔2020〕39号

 2020年4月13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由于疫情期间工人住所(含工棚)闲置较长,且汛期即将到来,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按照省委主要领导要求,在做好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同时,请各地迅速组织对工人住所(含工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各地要督促项目参建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工人住所(含工棚)安全隐患,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有效处置、排除险情,该撤离的立即撤离,确保人员安全。汛期即将来临,对位于地质灾害点、高边坡、易涝点、低洼地带、池塘回填用地、山边河边湖边江边的工人住所(含工棚),要优先排查整治,避免灾害叠加。

二、所有在建项目应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由施工总包单位牵头组织。自查自纠情况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签字后留存备查。对于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属地监管部门。各施工、监理单位应于4月20日前登陆“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登记排查信息。

三、属地监管部门组织项目监督员,对辖区内在建房建市政项目工人住所(含工棚)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对施工单位报送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人住所(含工棚),要逐一核查整治情况,整治不到位的,要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要重点检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发现企业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要采取通报批评、信用记分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各设区市住建部门应汇总辖区内各县(市区)排查整治情况,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送省厅安办。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13日

 

三、关于报送2019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代章)

闽建人〔2020〕4号

2020年3月30日

各设区市人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试点龙头企业:

经研究,现将2019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一)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测量、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燃气工程等岗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闽人发〔2004〕144号、闽人发〔2004〕145号、闽建人〔2013〕40号、闽政办〔2016〕1号、闽人社发〔2019〕1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二)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三)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文件中有关论文补充规定的人员,应列明符合的条款和具体项目、奖项与论文的替代关系。

(四)凡符合《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文规定的,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经注册登记并聘任工程师职务的可按有关规定申报评审。

二、任职年限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三、评审收费

评审费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四、申报程序

职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登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从首页“网上办事-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点击进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申报系统”后,进行注册、登录。

2.表格打印。网上信息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并提交申报后,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3.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4月13日-5月31日。

(二)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报送在网上申报的基础上进行(材料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未经网上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后予以逐级报送。

2.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泉州、漳州、莆田地区为2020年5月18日-5月22日;

三明、龙岩、南平、宁德地区为2020年5月25日-5月29日;

省直有关单位(含建筑人才、海峡人才代理人员)、平潭综合实验区为2020年6月1日-5日。

3.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今年纸质申报材料采取现场审核或邮寄方式提交。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0年6月5日(如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快递寄送时间为准)。凡未按规定时间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人:吴金钗、敖晓榕

联系电话:0591-88072826,87537866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514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8

附件:1.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2.土建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3.申报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3月30日

 

四、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明确技术工人证书使用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3日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现对技术工人证书认定标准规范明确如下:

一、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可查,直接认可。

二、在各省住建厅官方网站可查,直接认可。

三、颁发单位为其他单位(如中国建设劳动学会、甘肃建协、沈阳建筑业协会、技术培训学校等),在第一点写明的两个网址中可查的,直接予以认可;查询不到的必须有住建部或各省住建厅授权的相关文件,且证件网站可查,给予认可。

四、根据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申报建筑技术工人岗位自行培训考核发证试点企业的通知》(闽人建[2015]9号)的规定,经省住建厅认定的试点企业发放的自有技术工人岗位证书,予以认可,但只限于本企业使用。

特此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3日

 

五、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实行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9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3号,以下简称23号文)精神,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现就实行企业职工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本市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企业(专营劳务派遣的企业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企业新招用人员开展的简易岗前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范围。

二、补贴条件

1.企业因生产急需新录用的人员,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疫情防控期间入职;

2.培训内容应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与职工岗位工种相一致;

3.在本企业至少新增缴纳一个月失业保险费。

三、培训方式

采取职工自学、师傅带徒,以工代训等方式,由企业结合生产岗位灵活实施,可不集中培训。

四、补贴申请与拨付

1.实名制登记。开展培训前,新录用人员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登记,可由企业统一办理。

2.企业组织开展简易岗前技能培训后,申请相关补贴资金时应向属地各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①补贴申请报告(含培训时间、地点、人员、方案等);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疫情影响期间企业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申领表》(附件1);④《疫情影响期间企业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单》(附件2);⑤新增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证明材料(或提供新增当月和前一个月失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⑥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3.按属地原则,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提供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相关资料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程序及时向企业拨付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并做好台账记录和信息反馈。

五、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企业对生产急需新录用人员开展简易岗前技能培训的,按每人2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申领次数计入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次数中,同一企业为同一职工开展岗前培训的,在本通知有效期内只享受一次岗前培训补贴。

补贴期限: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时间起始点以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时间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提高政治意识,加大企业简易岗前技能培训推动力度,深入企业基层,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咨询、申报受理等服务,确保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二)各地应及时将企业简易岗前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人社局职建处。

(三)各地要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简易岗前技能培训业务,培训过程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自行留存备查,对申报企业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并收回已发放补助资金,同时禁止其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业务。

(四)各地应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推动企业简易岗前技能培训工作,在省里培训管理系统尚未正式启用前,按要求做好档案留存工作,待系统启用后按规定补录相关信息。

 

附件:1.《疫情影响期间企业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申领表》

2.《疫情影响期间企业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9日

★奖项申报

一、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的通知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

建协〔2020〕10号

2020年4月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中国建筑业协会单位会员,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有关委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2020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精神,加大BIM技术在全行业的推广应用力度,培养高水平BIM技术应用人才,鼓励BIM技术应用团队创先争优,中国建筑业协会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决定共同举办第五届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
   (二)协办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技术与BIM应用分会、质量管理与监督检测分会、绿色建造与智能建筑分会
   (三)支持单位: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安排BIM大赛有关事项,办公室设在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与科技推广部。
    二、推荐要求和申报注意事项
   (一)推荐要求:参赛成果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推荐。每项BIM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渠道进行申报和推荐,不得多渠道申报。
   (二)参赛主体:以建筑业企业为主,自愿申报,可单独或联合参赛申报(联合参赛申报单位不超过3家);软件公司、咨询公司不可参赛。
   (三)参赛BIM成果应符合工程实际需要,体现技术实现能力、经济可行性等因素,提供完整的BIM技术实施路径。申报BIM成果应为中标工程、在施工程或竣工不超过两年的工程。
   (四)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
    三、大赛成果及荣誉
   (一)大赛成果设置:BIM技术综合应用赛(设一类成果、二类成果、三类成果)、BIM技术单项应用赛(设一类成果、二类成果、三类成果)。
   (二)为鼓励2020年应用数字建造技术抗击新冠疫情的BIM项目,本届大赛将设立“抗击新冠疫情项目BIM应用成果”。
   (三)大赛主办单位择优推荐1个符合条件的优胜BIM应用团队,按程序申报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四)参赛成果由大赛评委会专家逐项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序,比赛结果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公示后向社会公布,并向参赛优胜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需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请各推荐单位按照《第五届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建议推荐数量表》(见附件1)提出的名额,择优推荐。具体要求和内容如下:
   (一)由各推荐单位向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与科技推广部统一报送《第五届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申报表》(见附件2)、《第五届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及电子版资料。
   (二)请各推荐单位将所有申报参赛成果(含《第五届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申报表》)的电子版拷贝到同一个U盘或硬盘上,并按《第五届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推荐汇总表》的编号排序。
   (三)参赛成果分组说明
    BIM技术单项应用可分为:工程设计BIM应用、土建施工BIM应用、机电施工BIM应用、钢结构施工BIM应用、运行维护管理BIM应用、幕墙和装饰装修施工BIM应用、其他单项应用等。
    BIM技术综合应用是指施工过程中至少有3个以上(含3个)单项BIM技术应用的工程项目。
   (四)申报材料内容
    1、第五届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申报表
    2、成果简介(PPT):包括工程概况;BIM团队介绍(包括成员专业分工、在各环节的贡献,及掌握的关键技术等);BIM应用的软硬件配置;BIM技术应用情况说明,BIM模型精度、BIM应用的特点、亮点、主要成果、应用效益和创新;下一步实施BIM技术的改进方向、措施等
    3、视频(7分钟以内,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模型漫游、多专业软件演示、自主创新BIM技术成果展示等)
    4、参赛成果使用BIM的原始文件
   (五)作品知识产权及涉密
    1、参赛成果要求使用正版软件。
    2、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不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3、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留存申报材料备份。
    4、涉密成果不可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大赛以深入推进建筑行业BIM技术应用为宗旨,不收取任何费用,接受社会监督。
(二)联系方式:
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与科技推广部
联系人:崔旭旺、彭书凝
 话:(010)68118650、68118667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科技大厦5层

 件:1、第五届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建议推荐数量表
2、第五届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申报表
3、第五届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推荐汇总表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二、关于转发申报2020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

2020年4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关于申报2020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景园学字[2020]14号)转发给你们,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会员单位将申报资材料于2020年5月10日前报送至我会,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材料原件三份、电子材料(U盘)一份(一份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作为我会留底,两份纸质材料由我会初审后归还原单位)。我会留底材料及电子材料不作退回,请各申报单位自行留底备份。提交的文字、图片等相关资料应确保版权为申报单位所有,如有任何版权争议,由申报单位负责。资料提交我会后即视为许可我会将相关资料,通过媒体宣传、资料出版、编辑汇编等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展现,授予我会包括且不限于复制权、发表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取回初审后的申报材料,经我会推荐的项目自行报送至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联系方式及材料取送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1-4号楼连接体商场4楼,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通过邮寄报送的,建议选择顺丰快递,如发生材料丢失,我会概不负责)

联系人:陈潇

  话:0591-87820614,15060662555

 

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

2020年4月17日

 

★标准发布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钢骨架轻型预制板应用技术标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6月18日

现批准《钢骨架轻型预制板应用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457-2019,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6月18日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0月28日

现批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398-2019,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原《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398-2012)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 mohurd. gov. 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0月28日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装配式住宅建筑检测技术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15日

现批准《装配式住宅建筑检测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485-2019,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15日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9日

现批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订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9日

五、现行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及《公路工程标准体系》

现行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及《公路工程标准体系》

 

文档附件:

《公路工程标准体系》(JTG 1001—2017).pdf

现行公路工程行业标准(截至2020年4月1日).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20年04月17日